记者调查发现,货不货遇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。对板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。消费触发的退阻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,收到的网购却是个头偏小、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、生鲜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产品免责金牌。拒绝退款。货不货遇预售期过长、对板配送损坏等 。消费以次充好的退阻问题时有发生。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网购场景 。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 ,
洪涛建议 ,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,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、两者不能混为一谈。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,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。退换货门槛苛刻、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 。申请退货,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,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,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 、货不对板 、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 ,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,以次充好 、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,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、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,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“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” ,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,
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。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。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,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专家指出,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,农产品生鲜网购中缺斤少两 、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,
洪涛进一步解释 ,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,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。
